《食品安全导刊》刊号:CN11-5478/R 国际: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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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原之宝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预授权证书

2018-10-22 14:07:41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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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尽快建立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推动扶贫产品与市场精准对接,贯彻落实《四川省创新扶贫产品销售体系促进精准脱贫的意见》,四川若尔盖高原之宝牦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将申请注册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已正式受理该注册申请,四川省工商局、省商务厅、省扶贫移民局等启动商标使用工作。

2018年10月16日,高原之宝正式获得“四川扶贫”集体商标预授权证书,公司将严格按照《“四川扶贫”集体商标使用管理办法》使用该商标。高原之宝不仅致力于推广纯正、无污染的牦牛奶,让更多人享受到牦牛奶的营养和健康,为藏区农民带来可观的经济收益,同时也着眼于更为广阔的世界,始终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高原之宝与地方政府或社会组织联手,广泛、深入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扶贫、助学、环境保护等,在助力藏区现代化进程同时,维护藏区社会及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高原之宝走过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份成绩,离不开党和各级政府的关怀和大力支持。

2017年高原之宝通过收购牦牛生鲜乳为牧户增收8000多万元,其中帮扶贫困牧户800余户,户均新增年收入3万余元,收入高的牧户领到奶款达4万多元,收入最低的牧户收入也达5000余元,高原之宝被授予“四川脱贫攻坚明星企业”。

四川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扶贫公益性集体商标的产品来源于四川省88个贫困县所辖行政区域和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市、区)的贫困村及建档立卡贫困户。销售带有四川扶贫商标产品的商家,政府会在财政、税收、金融、交通运输、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四川将拓宽四川扶贫产品的销售渠道,通过批发市场、商超、电商平台等销售该类产品,还将在车站、机场等场所设置扶贫产品销售专区,并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引导社会公众优先购买四川扶贫产品。

高原之宝将贯彻落实“四川扶贫”集体商标标识的使用、管理,坚持“发展牦牛乳业,造福藏区人民”的宗旨理念,致富一方,造福千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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